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2-080061
- 處分日期
- 2023/08/29
- 違規日期
- 2023/03/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4號),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7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中原路一段371之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址堆置土木或建築廢棄混合物(D-0599),惟貴公司未經核准將所清除之前揭廢棄物暫存於該址(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永平里新農街二段二○九巷六二弄七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中原路一段371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