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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80030
- 處分日期
- 2020/08/17
- 違規日期
- 2020/06/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鋁鑄造製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廠內防制設備填充式洗滌塔(A003)監視儀表(流量計)為2台,本局於109年6月5日派員查核時讀值分別為850 L/min及1,100 L/min,依據貴公司現場人員表示填充式洗滌塔(A003)洗滌液流率實際判讀方式為2台監視儀表(流量計)讀值相加總,且許可核定範圍亦為2台流量計讀值加總之,惟查核時洗滌液流率為1,950 L/min(850 L/min及1,100 L/min加總),已超過許可核定值3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9月24日前提出改善完成之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9年09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六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六路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