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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2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2/06
- 違規日期
- 2019/12/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操作塑膠射出成型機,以塑膠粒為原料,製作光碟盛裝塑膠盒,經計算總設計產量為1,000噸/年以上者,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前揭塑膠射出成型程序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塑膠射出成型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新興里大竹路二八九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大竹路289-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