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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全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110001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8/11/05
違規日期
2018/10/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使用、輸送或貯放有機溶劑或其他揮發性物質,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從事油漆作業,使用明星油漆與稀釋劑B(愛波龍調薄劑)未裝置適當防制設備,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污染程度A=1.0,危害程度B=1.0,污染特性C=1)(PID檢測值:172ppm)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華江里長順街一二三巷一九號
違規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277號地下三樓
統一編號
801943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