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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20014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違規日期
- 2018/11/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佳里三廠從事不織布及其產品生產作業,經查其製程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廢纖維(代碼:D-0801)於107年7月未申報產出及107年9月經清除後應有貯存量2.67噸未申報;另查貴公司佳里三廠106年10月以前將前述廢棄物,以資源回收物委由曾取得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柏蓁環保有限公司清除,亦未申報產出及清除情形。惟貴公司佳里三廠未依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申報其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民安里同安寮七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將軍區保源里源頭一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