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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20013
- 處分日期
- 2025/02/07
- 違規日期
- 2024/08/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廠代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申請解除列管,本局於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廠廢棄物申報情形,發現其他運輸工具及零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310099)衍生之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自112年1月至113年8月均有申報貯存,惟未依規定於貯存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本局申請延長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武慶里武慶二路二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武慶二路二二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