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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8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8/03
- 違規日期
- 2018/07/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清除車輛(車號KEB-8550)於107年7月6日進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廠,清運高雄市路竹簡易掩埋場活化再利用工程之廢棄物,經該廠稽查發現廢棄物夾雜大量砂土、泥,未符合該廠管制事項第4項第7款規定,全車予以退運,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罰基準編號74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台鋁一一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安二巷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