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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6/04
- 違規日期
- 2018/04/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7年4月16日至貴公司稽查,依廢清書流程圖所示,機車零件製造程序(310006)內所產生之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乃源自異丙醇使用,惟貴公司105年3月後已未使用異丙醇,明顯與所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2.另貴公司105年3月後已未使用異丙醇,卻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廢棄物網路申報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每月產生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六堵里工建西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六堵里工建西路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