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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10021
- 處分日期
- 2020/11/18
- 違規日期
- 2020/10/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藥品製造業,經本局109年10月29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產出之「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19)」、「其他含有機氯污染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49)」及「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自108年9月開始貯存,至今已逾1年,且未於貯存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本局申請延長,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五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五路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