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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10021
- 處分日期
- 2023/01/16
- 違規日期
- 2022/04/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2年1月16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該工程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資料,發現貴事業承攬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110年度慈湖分駐所廳舍拆除工程[合約金額:157,900元,工程面積:463.46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拆字第會溪00090號](管制編號:H44B0089)於110年1月1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上興里大竹一街二二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三層段頭寮小段111之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