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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倡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100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11/01
違規日期
2018/08/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8月31日執行督察時,現場檢測快混池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3.62(廢水處理系統儀控板顯示pH值7.30),顯有未依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登記之pH值6~9操作參數之數值範圍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南勢八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南勢八號
統一編號
8498656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