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蕎鴻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0001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10/23
違規日期
2018/08/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員林市錦安巷3號之倉庫,其裝填四氫呋喃空桶置放於場區內空地上,桶內殘留物經雨水沖洗後污染物流入場區前方地面水體,案經本局於107年8月20日派員現場查證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三○七號六樓之一
違規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錦安巷3號
統一編號
5490307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