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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20021
- 處分日期
- 2022/12/22
- 違規日期
- 2022/07/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349-05號),經核對許可文件及廢氣焚化爐(A105)現場操作情形,查獲下列情事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1.燃料使用量為0立方公尺/小時(許可範圍100~304),與許可登載範圍不符。2.爐內燃燒溫度為125.5度(許可範圍500至850),與許可登載範圍不符。3.廢氣出口溫度為104.9度(許可證核定範圍為400-580),與許可登載範圍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由大友瀝青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指派環境保護權責人員黃勝鎮先生/女士(身分證統一號碼U100690137)參加,該人員不得再由別人代理。
環境講習時間、地點以「環境講習通知單」另行通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南陽街一二○巷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南陽街120巷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