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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3/06
- 違規日期
- 2023/12/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6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經查屬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第二批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之納管對象。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並令停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60000元整。自114年03月06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北銘里新生一路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北銘里新生一路三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