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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1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違規日期
 
                - 2017/1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臺中市大甲區孟春里通天路207巷104號1樓從事營造業,所承攬「漢寶農畜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畜牧設施-豬舍新建暨雜項新建工程(位於本縣芳苑鄉漢興段185、186、187地號),事業廢棄物管制編號(N29A2019)」,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352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一、(二十五)營造業,經查該工程已先行動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施工,案經本局派員於106年12月13日現場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另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業經彰化縣政府於106年12月18日府授環廢字第1060436390號函核准在案,本案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孟春里通天路二○七巷一○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漢興段一八五地號,漢興段一八六地號,漢興段一八七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