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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50028
- 處分日期
- 2020/05/18
- 違規日期
- 2019/09/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08年9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所管理位於新社區慶西里下坪35之1號(新社區水底寮段上水底寮小段2391、2392及2393地號)所管理土地現場執行堆置農業廢料、廢土稽查作業,經量測部分農業廢料、廢土體積為3,506.6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公告第5批次堆置場作業程序堆置體積達3,000立方公尺以上之條件,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現場堆置,惟截至查核當日該堆置場所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現場農業廢料、廢土之堆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00,000元並命停工,並限期於109年6月26日前備齊相關文件向本局提出固定污染源設置或操作許可證申請。另貴公司未取得本局准予試車檢測或取得操作許可證前不得逕行操作,經查獲未遵行停工處分者,本局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限改日期:109年06月2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新社區協成里興義街六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新社區慶西里下坪35之1號(新社區水底寮段上水底寮小段2391、2392及239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