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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光色料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3002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3/13
違規日期
2019/12/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時,發現貴公司洗滌塔廢水以專管將廢水導入污泥壓濾機,並將壓濾後廢水導入廢水處理設備中處理,該股廢水未列入水污染防制措施計畫中,該公司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且未依實際情況辦理變更作業,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大有二街二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區大寮里大有二街二六號
統一編號
8108798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