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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24
- 處分日期
- 2017/09/07
- 違規日期
- 2017/07/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06年7月18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廠(本市楠梓區新經一路14號)稽查,發現貴廠所產生之廢鐵桶(含有殘留切削油)均搬移至貴公司(本市楠梓區東五街26號)廢油貯存區貯存。該廢鐵桶含有少許切削油,核屬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代碼:D-2399),據貴公司人員表示,均將D-2399委託寬正有限公司清除,惟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處理機構處理該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加工出口區新經一路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新經一路1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