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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10015
- 處分日期
- 2019/01/08
- 違規日期
- 2018/11/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7年10月勾稽貴公司新豐廠 (管制編號:J61A3478)107年01月至107年07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7年11月07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製程代碼:000000)產出之廚餘(廢棄物代碼:R-0106) 於勾稽區間申報產生量為47.35、44.71、55.47、54.57、65.35、59.12及56.92(公噸/月),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數量為(10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之10%,未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松樹二一之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中崙村9鄰中崙289-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