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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福工程行

文號
44-106-060005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6/07
違規日期
2017/01/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家福工程行為本市許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695號),查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稽查時發現逕行貯存廢棄物(廢木材混合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一一九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中港南路185-6號
統一編號
26188444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