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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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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70023
- 處分日期
- 2019/07/31
- 違規日期
- 2019/04/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六堵分關報運出口「GLASS FIBER POWDER」1批(報單第AE/BC/08/051/F1005號)重量(淨重)為48,503KGM,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判定該批貨物為廢印刷電路板處理後之廢玻璃纖維粉(GLASS FIBER POWDER)及廢銅箔基板碎片,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未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出有害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及行為時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正隆巷六六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富華街1段6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