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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3/02
- 違規日期
- 2023/02/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57,6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茄苳溪富國路茄苳橋下游左岸治理工程」於工程進行期間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設置防制設施,查核結果: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依缺失記點原則,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3.工地出入口,營建工程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記缺失10點。以上共計18點,核認前次缺失未完成改善,予以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76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三二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富竹里(近富國路一段2巷)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