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3. 詠星企業社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詠星企業社

文號
30-108-090005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9/09/25
違規日期
2019/08/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從事腳踏車零件之生產製造,有金屬表面處理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之列管事業定義,惟未取得水污染防治相關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水源路二九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新復里124之6號
統一編號
198417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