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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龍庵忠靈堂

文號
41-111-08025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8/23
違規日期
2022/07/25
違反法條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5條
罰鍰金額
NT$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單位於111年7月24日在本市北區等地舉辦「歲次壬寅年恭祝白龍庵忠靈堂五靈公前往全台白龍庵晉香謁祖回鑾平安繞境大典」活動時,於北區文賢路1122巷路面施放煙火之炮盒及開元路棄置垃圾包等一般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活動結束後2小時內清除完畢,本局於同年7月25日7時00分許派員前往現場稽查拍照錄影存證,依法告發處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1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北區中華北路二段二五巷四○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北區文賢路1122巷路面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