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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榮冷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01001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1/29
違規日期
2021/01/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3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前鎮區漁港南一路與漁港中二路附近稽查,於廠區周界下風處(判定位置:漁港南一路與漁港中二路;風向:東北風),明顯可聞氨氣異味,並以檢知管量測氨氣濃度為4ppm,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為冷凍系統氨氣管線破裂,且無適當防制措施及收集設備致氨氣外洩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漁港南一路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5號
統一編號
0677366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