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璦司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04002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4/30
違規日期
2021/02/2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110年2月22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前往作業現場查核,稽查時污染源電鍍設施(E001)及雷射區(E002)作業中,經查上述製程操作許可證已於許可證期限屆滿日(110年2月2日)起失其效力,應停止操作,惟查製程現場未停工,仍繼續操作污染源,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大坑里南上路五二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大坑里南上路五二六號
統一編號
2443369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