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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大社廠

文號
40-108-02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2/12
違規日期
2017/12/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6年12月至107年3月及107年6月至107年7月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107年1月至2月廢保溫材料(代碼:D-0403)、107年6月至107年7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代碼:C-03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二號
統一編號
3905440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