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圳養豬場
- 文號
- 40-106-120003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2/02
- 違規日期
- 2017/08/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養豬場係使用來自工地之廢木材(代碼:R-0701)當作烹煮餐廳及小吃店之廚餘(代號:R-0106)之燃料,惟臺端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2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長坑段○六五九之○○○○地號,長坑段○六六○之○○○○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長道坑段198-1、199-1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