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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10-110-06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6/25
違規日期
2021/03/11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罰鍰金額
NT$4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園區內全面開發且無明確分期施工,違反環評書件「分期分區開發」之承諾事項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三和路一三一之一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姑婆寮段7-9等11筆地號
統一編號
1263485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