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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45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違規日期
- 2024/08/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D3XX0284)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經本局113年8月1日勾稽發現貴公司設置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王X鴻領有國家環境研究院核發之合格證書((11X)環署訓證字第HXX00669號),同時又設置該員擔任貴公司之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職,顯未依規定專任並常駐於設施機構,並從事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二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2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通路二段五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通路二段五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