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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10029
- 處分日期
- 2019/01/09
- 違規日期
- 2019/01/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1月4日來函敘及,位於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洲寮小段6864地號等1筆(大寮區光華路12之6號)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11月1日(107)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43號拆除執照),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加重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九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洲寮小段6864地號等1筆(高雄大寮區光華路12之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