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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楓畜牧場

文號
40-113-01001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1/08
違規日期
2023/12/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2月11日9時50分在橋頭區合興街130巷7號(即貴畜牧場位址)稽查,貴牧場雖設置廢水處理場,惟牛糞未完全沖洗至廢水場處理而是另行以堆土機鏟至場外露天空地堆置,因貯存點無防止地面水滲透設備,亦無妥善覆蓋或遮蔽設施或措施處理,造成牛糞(廢棄物)污染地面並異味逸散,隨風向(東北或西北風)飄向社區,致污染空氣品質,影響環境衛生,本局現場拍照存證。上述事業廢棄物(牛糞)之清除或貯存未符合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橋頭區白樹里合興街一三O巷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橋頭區合興街130巷7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