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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10032
- 處分日期
- 2024/11/21
- 違規日期
- 2024/10/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8日派員至老街溪新明堰稽查,發現有黃泥廢水排放情形,經循水路往上游巡視,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66號前承造本市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興建工程第一期污水下水道管線暨用戶接管(1-2)主幹道工程(D03孔),現場查獲貴公司工程產生之黃泥廢水未經沉澱,逕以一沉水馬達連接PVC塑膠軟管排入道路中間下方箱涵,並續流至老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街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明賢街四二之ㄧ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66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