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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吉畜牧場

文號
30-113-10001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10/22
違規日期
2024/09/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9月20日派員稽查,臺端未依規定記錄廢(污)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錶累計用電度數與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每日讀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30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15),限期改善至113年10月30日,本局於113年10月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佳化段二二七一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佳化段二二七一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