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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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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80027
- 處分日期
- 2021/08/12
- 違規日期
- 2019/04/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4月3日前往本市東山區番子嶺段103-2、103-19、103-21、103-35地號稽查,發現有遭棄置廢木材混合物(D-0799)之情事,經查係貴公司所產出,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福安里安樂街九五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東山區番子嶺段103-2、103-19、103-21及103-35等4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