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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60017
- 處分日期
- 2017/06/23
- 違規日期
- 2017/04/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柳營廠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本局於106年04月17日會同貴公司代表採樣,採樣時貴公司柳營廠其他塑膠製品(電木板)製造程序(M01)運作中,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汎美檢驗科技有限公司(環檢字第024號)於廠房周界下風處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一袋,檢測結果周界異味污染物測值為45,超過排放標準30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合格之檢測報告及改善之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環園東路二段8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東路二段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