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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10012
- 處分日期
- 2022/01/13
- 違規日期
- 2021/10/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宏煇五金行位於本市八里區長道坑33-5號之廠址以事業廢棄物廢銅(廢棄物代碼:R-1302)為原料從事冶煉作業,經查所有設備之總實際處理量為500公斤/批以下,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自111年01月1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二○三巷四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長道坑33-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