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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霞小吃店

文號
20-104-11001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11/16
違規日期
2015/10/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70號
統一編號
0010123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