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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03
- 處分日期
- 2023/11/03
- 違規日期
- 2023/08/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事業別為印刷業,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五)之事業(管制編號:F1304725)。經查貴公司111年2月至112年6月廢棄物申報資料,發現以下情形:(一)其他未分類製程(000999)產出廢布(D-0803)111年2月至111年8月、111年11至12月未申報產出、貯存。111年9月至10月、112年1月至6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清除量。(二)廢水處理程序(370001)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111年7月至112年6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清除量。 (三)平板印刷作業程序(160002)產出廢油墨(D-2405)111年2月至111年6月未申報產出;111年7月至112年6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清除量。(四)平板印刷作業程序(160002)產出廢油混合物(D-1799)111年7月至112年6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清除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三)、(四)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暨第8條第1、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沛陂里中山路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沛陂里中山路六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