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8-05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5/01
- 違規日期
- 2019/04/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讀數,及保存相關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8年5月31日前,檢送108年4月2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每日獨立專用電表及累計水量讀數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源埤里嘉佃路五七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嘉佃路57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