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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5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5/01
 
            
            
                
- 違規日期
 
                - 2019/04/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讀數,及保存相關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8年5月31日前,檢送108年4月2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每日獨立專用電表及累計水量讀數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源埤里嘉佃路五七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嘉佃路57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