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07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7/02
- 違規日期
- 2021/05/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7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0年5月3日15時許派員前往本市永康區文化街23巷內文化段754及755等地號,發現貴商行廢塑膠混合物堆置於土地上,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0元整,限改條件:存放於農地的廢棄物全數清除。限改日期:110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北區西門路三段四七巷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文化段754、755地號(文化街235巷內)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