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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9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9/03
- 違規日期
- 2024/05/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幼獅廠)領有其他藥品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71-06號),本局於113年5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查製程多處未有效收集廢氣直接逸散空氣中,輔以FID量測值約349-1,156ppm(周界背景值約5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五九、六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