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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20010
- 處分日期
- 2023/02/06
- 違規日期
- 2022/11/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從事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1年11月3日10時整派員前往貴廠稽查,稽查時貴廠作業中,現場會同貴廠代表人員於貴廠內煙道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採氣及官能測定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12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仁化里仁美路一三八號、一五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仁美路138、15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