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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20079
- 處分日期
- 2024/12/27
- 違規日期
- 2024/05/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林園區工業一路9號從事合成乳膠製造程序(M01),經本局人員113年5月16日至貴公司M01製程執行廢水處理設施初級處理單元及生物曝氣池之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有測得1,779 ppm、1,246 ppm等二點未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8條第2項規定之氣密狀態(依據同標準第2條第1項第62款規定,氣密狀態:淨檢測值低於1,000 ppm之狀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