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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38
- 處分日期
- 2021/03/18
- 違規日期
- 2020/10/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工業局110年2月1日及2月2日辦理聯合稽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焚化爐飛灰(D-1001)109年10月及11月,有機性污泥(D-0901)109年11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109年9月,以鄰二甲苯製造鄰苯二甲酐之蒸餾輕餾分(A-3201)109年11月,以鄰二甲苯製造鄰苯二甲酐之蒸餾殘留物(A-3301)109年11月,廢離子交換樹脂(D-0201)109年11月,廢油混合物(D-1799)109年1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二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二路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