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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50007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違規日期
- 2023/01/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彰濱廠領有塗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N2543-0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9日派員稽查,現場M01製程未運作,查貴公司提供M01製程原料聚丙二醇(PPG)110年使用量為190.9019公噸、111年使用量為223.129公噸,操作許可證聚丙二醇(PPG)主要原料最大使用量為150公噸/年,另鄰苯二甲酸二酯110年原料使用量為20.6885公噸(操作許可最大使用量為15公噸/年),111年度產品PU塗料硬化劑使用量為305.832公噸(操作許可最大使用量為275公噸/年);以上,M01製程主要原料及產品已超出操作許可證核發內容最大使用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請提出M01製程異動後改善文件或許可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8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