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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5/30
- 違規日期
- 2023/09/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領有新竹縣政府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督察時於貴公司帳務資料登載有112年9月1日至113年3月21日間清除廢棄物之紀錄,惟經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上開期間網路申報資料,除申報○○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委託其清除廢棄物之遞送聯單資料外,並未依規定申報清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工程行等其他30餘家事業所產出廢棄物之相關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東海里東海二街二○○巷六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東海里東海二街二○○巷六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