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03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3/18
- 違規日期
- 2021/01/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勾稽貴公司109年1至11月「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相關規定如下:1.勾稽期間多項廢棄物(如:D-0701、R-0201、D-0803、E-0217、E-0221、E-0222等)申報產出或貯存量均有異常情形,致未能質量平衡。2.勾稽期間以270011電腦製造程序申報原料10項、產品1項使用量及廢棄物E-0217等3項貯存量,另以180320聚氯乙烯(PVC)塑膠製造程序申報廢棄物D-1801貯存量,惟查貴公司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未有該前述製程,且申報異常之廢棄物多數有月產出量漏報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四七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四七號三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