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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30080
- 處分日期
- 2017/03/23
- 違規日期
- 2017/0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月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105年2月4日收受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非有害集塵灰及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包裝袋破損且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六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