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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10012
- 處分日期
- 2022/01/26
- 違規日期
- 2021/10/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分別以110年9月10日府環空二字第1103612060號及110年11月17日府環空二字第1103615295號函通知貴公司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於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報110年第2季、第3季(110年4月至9月)空氣污染防制費,上述事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一路八號、斗工二路七號、工業路九五號、斗工八路二十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一路八號、斗工二路七號、工業路九五號、斗工八路二十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